台中萌葳診所院長、外交部次長史亞平丈夫郝治華,日前使用未經核准、含致癌物質藥物,幫一名何姓女子隆乳,卻誆是「長效型玻尿酸」,導致何女胸部脹痛、胸大肌多處聚積物。台中地方法院認為郝治華為圖利,竟罔顧患者人身健康,違背醫學倫理,判賠一百一十五萬元。
此未經核准用藥為聚丙烯醯胺,俗稱「奧美定」,無味、透明,外型像果凍,因成本便宜,在中國曾被用來隆乳,以致爆發多起醫療糾紛。現年五十七歲的郝治華,在2013年以聚丙烯醯胺替人隆乳,違反《藥事法》被起訴。本案仍審理中,郝已和四名女子以一百一十萬元不等金額和解。
另外,針對何女提告求償,郝治華表示未幫她隆乳,但何女友人出面做證,稱她們十一人一起接受郝隆乳,法官判郝治華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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