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周姓女子到徐永昌整形外科診所做「異體肋軟骨」隆鼻,術後卻發生鼻內填充物移位及鼻樑歪斜情況,她另找醫師進行鼻部重建手術,才知被植入亡者的肋軟骨,憤而提告求償73萬元。
周女指控,2014年3月到診所諮詢隆鼻,當時被告知術後鼻頭會變高、鼻翼變尖且填充物為異體肋軟骨,是由一名動心臟手術的男士提供,並沒有被通知為亡者的骨頭,也不知道會有移位風險,因此毫不猶豫的繳交10萬8千多元的手術費。
術後周女於2014年3月25日發現鼻翼並沒有變小,甚至感覺填充物會晃動,導致鼻梁向右側歪斜,多次回診反應,都只得到「恢復期的正常反應」的回應,甚至還被懷疑是自己動手摸歪的,因此才會另找醫生做了2次重建鼻行手術,除了多付出17萬之外,還被告知原填充物為亡者的肋軟骨,一狀告上法院求償73萬元。
一審認為,自體肋軟骨隆鼻較異體肋軟骨手術貴上1.5至2倍,診所實在沒有推薦周女用異體肋軟骨手術的必要,判周女敗訴,周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診所手術過程及使用大體捐贈的器官作為植體並無過失,但須依手術契約負擔植入物歪斜時的修補費用,判診所應給付周女13萬9千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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