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呂姓婦人婚姻亮紅燈,幫老公到酒店拉生意卻被反咬一口訴離婚,法官判不准。示意圖)
桃園市呂姓婦人和開醫美診所的丈夫家庭失合,雙方一度「離婚」,呂婦以證人簽名時她不在場,而是丈夫自行持協議書讓證人簽名,主張離婚無效,呂婦丈夫則指妻子曾到酒店當公關,違背婚姻忠誠、讓他無法見親友,要求離婚。
法院審理時,呂姓婦人表示,丈夫開醫美診所,因丈夫認為酒店小姐是醫美的潛在客戶,要求她以造型師名義到酒店「臥底」,協助開發客戶,她並不是到酒店當公關,而是幫丈夫開發客戶,也確實帶進一些生意,沒想到被反咬一口。
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離婚時,證人未親見親聞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判離姻無效,而呂婦丈夫訴請離婚部分,法官也認定她是為了幫丈夫開發生意才到酒店工作,並無違背婚姻忠誠,判離婚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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